文/蕭又安/MyGonews買購房地產新聞
不動產的買賣,銷售面積以登記為準,於是,大家錙銖必較,多一點登記,多一點價錢,尤其是都會區。更有很多的投資客,利用這種最簡單的變胖又變高的「陽台補登記」,代替房屋的裝潢整理,賺進大把鈔票。
▲這樣一做,老屋又可以多賣百萬,陽台補登不難!複製貼上(圖/資料照)
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分享案例表示,早期的不動產價格不高及登記法規之故,使用坪數的吸引力,大於登記坪數,所以建商在辦理建物第一次登記時,常常把陽台、屋頂突出物、防空避難室、配電室、水箱、停車空間……都忽略了登記,所以,在不動產轉售時,它的面積雖然存在,確沒有在建物登記上表現出來,衍生了使用坪數和登記坪數的誤差,於是,為了符合現在的建物所有權登記,陽台補登記、公設補登記……就成了顯學。
其中,公設的補登記,牽涉到全體共人使用上的權益,登記上比較複雜,所以辦理的案件比較少,但是,陽台補登記,只要個人提出申請即可,不需要牽一髮動全身,辦理的人就相當的多。
早期的公寓,因為同一張建照執照的關係,上下樓層的面積相同,所以,登記上有其相關性質,同一建照,同一竣工圖,若上下樓層如果其中一戶可以補登記陽台,上下樓層都可以按圖索驥比照辦理。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也從善如流,如果其中一戶可以辦理陽台補登記,為了避免再去申調同一張建照及竣工圖的困擾,依新北市政府地政局2011年3月2日北地測字第1000184790號函說明同一使用執照之建物,倘其中一戶已完成陽台補登記,其餘各樓層之同一垂直投影位置之陽台補登記案,可依該陽台補登記之資料逕行參辦,以節省時間。也就是可以「複製貼上」,免再重複申請使用執照影本及竣工圖,2018年10月起台北市也跟進「陽台補登主動通知2.0」措施。
如果您是雙北市民,您的房屋有陽台未登記的情事,您可以自己市政府工務局去調建築執照、竣工圖。也可以很聰明的看看樓上、樓下的建物謄本是否已經完成陽台補登記,如果有案例在前,記得做個聰明人,「複製貼上」鄰居的建物謄本,陽台面積在地政事務所審查後公告15天,領回來的建物所有權狀,就變胖又變高,陽台面積就出現在權狀裡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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