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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測1/21登場!確診考生不能考 3大補救措施出爐

記者谷庭/台北報導

 學測將登場考生若確診補救辦法出爐。 (圖/資料照)

 ▲學測將登場考生若確診補救辦法出爐。 (圖/資料照)

本土疫情延燒,而111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將於 1 月 21 日(五)至 23 日(日)舉行,大學招聯會為顧及考生權益,今(12日)宣布延續去年指考確診考生的補救原則,考生若因感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並依主管機關通知接受隔離而無法參加本學年度學測、分科測驗者,將透過招生管道補救,繁星推薦、申請入學、分發入學三個管道皆提供補救。

招聯會執行秘書王文俊表示,適用補救措施考生必須是已經報名 111 學年度大學入學測驗(含學科能力測驗、分科測驗、術科考試),感染 COVID-19 尚未解除隔離無法應考、或於考試期間確診無法全程參與已報名考科的考生。

依循 110 學年度指考確診考生的補救措施模式,111 學年度的補救原則採取外加名額錄取, 涉及政府人力管控之醫學系、牙醫系、中醫系、師資培育生公費系組及部分自費系組,不列入確診考生可申請、分發之校系。

學測缺考的確診考生若採繁星推薦管道入學,考生「在校學業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達到志願校系當學年度繁星推薦錄取標準,並提交自傳、讀書計畫及高中三年在校成績,經所屬高中依推薦原則推薦,由招聯會轉送志願校系審查,補救措施的放榜時間則延後與繁星推薦第 8 類學群相同,一經錄取無論放棄與否,如同時有申請入學補救措施之志願校系不予分發; 若經錄取未放棄,不得參加分發入學(含分發入學補救措施)。

申請入學管道補救比照一般生填 6 個志願,並依照申請入學招生簡章校系分則規定繳交備審資料給招聯會,並須參加志願校系之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惟屆時若仍尚未痊癒或尚未解除隔離者,則無須參加面試、筆試或實作等實體甄試。若參與申請入學補救方案獲錄取未放 棄,不得參加分發入學(含分發入學補救措施)。

分發入學管道的補救則是檢附自傳、讀書計畫及高中三年在校成績單等備審資料及志願序表,提交招聯會轉送所申請的校系審查,最多填 6 個志願,按獲錄取校系及志願序分發。考生如果有參加今年的學測、分科測驗或術科考試,成績則由大考中心提供給學生選填志願的校系參考。

另外今年大學繁星推薦入學(或繁星推薦補救)已經獲錄取並放棄,則可以申請分發原繁星錄取校系,以及今年以申請入學(或申請入學補救)管道獲「校系正取」或獲「校系備取且經分發」 後放棄的考生,可以選擇 1 個校系分發。

招聯會執行秘書王文俊表示,應變小組決議有關「111 學年度考生若因 COVID-19 確診致無法參加大學入學考試及招生之補 救措施」,將經常委會確認後,將報教育部與疫情指揮中心核定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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