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陳韋劭報導
▲周玉蔻(右)爆料前中國小姐張淑娟(左)與蔣孝嚴鬧誹聞挨告。(圖/資料畫面)
媒體人周玉蔻因誣指「晶華緋聞案」女主角,是前中國小姐張淑娟,被張淑娟提告,北檢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誹謗等罪起訴。同樣被起訴的還有媒體人蔡玉真。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照個資法分別判處蔡、周2人各1年6月徒刑,可上訴。
2022年9月間,周玉蔻、蔡玉真等人多次爆料,當時參選台北市長的國民黨候選人蔣萬安父親蔣孝嚴曾鬧誹聞,女主角就是前中國小姐張淑娟,引爆話題。張女不滿遭不實爆料,且個人隱私資料都被挖出,因此前往台北地檢署對周、蔡2人提告加重誹謗、違反個資法等。
法院審理時,張淑娟強調,案件爆發到現在2年來,她飽受身心折磨,為何要追殺她這一個普通的老百姓?蔡玉真甚至還嗆過她如果提告,就要翻出「黑歷史」?媒體說她「滾床單」,「滾床單」是負面詞彙,意思就是脫光衣服,反問周玉蔻「妳要不要去滾一滾!」
張淑娟表示,她從來不談藍綠,卻硬要將她捲入選舉,痛批周玉蔻的爆料根本對她是性霸凌,證人都說從沒提過她是晶華案的女主角,周玉蔻和蔡玉真「到底是耳朵還是眼睛有問題呀?」
周玉蔻則是向張淑娟鞠躬道歉,強調因為查證不周,造成傷害,感同身受,不過張淑娟多次說她是「蟑螂」,還提到黃義交,對她來說太過沈重,如果張淑娟同意,她願意親自拜訪,談和解。
蔡玉真則表示,對於張淑娟,她深感抱歉,當初也只是想讓社會大眾了解蔣家人的誠信問題,認罪並道歉也是想早點讓自己擺脫痛苦,畢竟這案子已經讓她感到身心俱疲。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周玉蔻、蔡玉真均為知名新聞工作者,卻在根本未曾向張淑娟查證之前提下,假借部分具體存在之事件(如張淑娟為中國小姐、華航空姐等)刻意與不實事由、時間錯置、拼湊、扭曲而形成之假消息,不實貶抑張淑娟名譽,及利用張淑娟個人資料之言論,引致其他新聞媒體廣泛報導。周玉蔻自始否認犯行,蔡玉真雖為認罪,但二人犯罪態度難認良好,考量周玉蔻、蔡玉真之智識程度、生活狀況等一切情狀,依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各處有期徒刑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