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新竹報導
▲林姓警員噴辣椒水挑釁酒醉女子,等對方飆罵三字經後逮人。(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新竹縣1名林姓警員,先前處理民眾違停案件時,遭陳姓女子拍落額溫槍,林員遂決定逮捕對方,陳女弟弟上前阻擋,林員使出大外割將他壓制;同年4月間,酒醉女子因手機遺失前來報案,林員見對方情緒失控,竟朝她狂噴辣椒水,等到女子怒罵髒話後,他再依妨害公務罪逮人;新竹地院認為,林員罪證明確,遂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故意犯傷害與強制2罪,分別判處拘役50日及55日。
檢警調查,2020年3月間,新竹縣1對陳姓姊弟發現,林姓警員在值班台拍攝違規車輛,擔心自己違規被舉發,遂進入派出所質問林員,弟弟先嗆「照什麼啦」、「顧你的值班台啦」等語句,林員回嗆:「我在執行公務,怎麼樣!」
陳女擔心衝突擴大,隨即上前勸架,卻因手勢過大,不慎拍落林員手中的額溫槍,陳女急忙撿起額溫槍並歸還給林員,卻遭對方直接壓制在地,造成陳女右上臂及右前臂扭傷,弟弟立刻上前拉人,亦遭到林員一招大外割壓制,身上也受有多處挫傷。
同年4月間,林員處理手機遺失案件時,酒醉女子不斷哭泣,林員要求她降低音量未果,遂對女子表示:「妳喜歡吃辣嗎?」,然後朝著她臉上連噴2次辣椒水,並以嘴型挑釁對方,最後女子忍無可忍,當場飆罵三字經,林男遂依現行犯將她逮捕。
林男庭訊時否認犯行,並辯稱報案民眾態度惡劣,陳男還想藉故讓他跌倒,才會認為對方觸犯妨害公務罪;至於另名醉酒女子,當天他靠近對方時,只是想確認女子是否有喝酒,卻遭對方辱罵三字經,他才會將女子壓制在地。
法官認為,林員執法應嚴守法律規範,恪守執法客觀公正,不能逾越值班業務範圍,做出與勤務無關之舉動;林男朝民眾噴辣椒水及上銬,有失比例原則,衡量其智識及經濟能力,加上林員罹患精神疾病,遂依公務員假借傷害及強制等罪,分別判處林員拘役50日及55日,傷害部分不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