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游舒婷報導
▲酒駕事件頻傳,政府加重酒駕罰則。(示意圖/資料照)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酒駕害其他家庭家破人亡的事件頻傳,引起社會大眾對現行酒駕罰則的不滿,政府火速修法,針對酒駕者、同車乘客增加罰則,除了修改酒駕初犯、累犯的條例,也增加乘客連坐罰的罰金,從原先的6百元到3千元調高至6千至1.5萬元,比原先的罰鍰增加了10倍。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12)日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針對10年內第2次酒駕累犯者,新增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條文;若酒駕者經酒測後超標,年滿18歲同車乘客處新台幣6千到1.5萬元罰鍰。
初審通過,若順利三讀,最快下半年就能上路。現行對酒駕、毒駕初犯的罰則為機車罰1.5到9萬元、汽車3萬到12萬,新制罰鍰不變,肇事致傷亡沒入車輛;毒駕比照拒測,若肇事致傷亡則吊銷駕照不得再考領。針對累犯,從原先的「5年內第2次違規算累犯」,改為「10年內第2次違規」,機車罰9萬、汽車罰12萬罰鍰沒變,但加入「公布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的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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