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今(13)日通過《精神衛生法》修正草案,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將成立「全國精神照護指揮中心」。(圖/行政院提供)
行政院會今(13)日通過《精神衛生法》修正草案,行政院長蘇貞昌指出,將成立「全國精神照護指揮中心」,運用跨系統風險預警平台,與地方的24小時緊急處置機制對接,形成更有效的防護。
蘇貞昌表示,此次修正是為呼應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及兒童權利公約(CRC)之精神,保障人權,也是回應近來社會各界對鞏固社會安全網的期盼。經通盤檢討後,此次修法更加強調跨部門推動心理健康促進,包括精進精神疾病患者的個案管理服務、強化醫療及社區為基礎的支持與復建體系,布建地方心理衛生中心,透過修法從機構到社區、從衛生單位到跨部門轉銜都要確保不漏接;同時也就前端預防與危機處理等面向,進行全面改善,並規劃配套措施。
蘇貞昌並表示,因應本次修法,中央將成立全國精神照護指揮中心,運用新建立的跨系統風險預警平台,與地方的24小時緊急處置機制對接,形成更有效的防護。他說,本案對強化社會安全網,至為關鍵,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衛福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及相關團體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衛福部表示,此次《精神衛生法》修正分為5大重點,包含:一、強調推動心理健康促進;二、積極布建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及多元社區支持;三、精進病人協助及前端預防、強化病人通報及建立危機處理機制;四、強制住院改採法官保留;五、病人權益保障、殺人傷人案件刑事優先原則及防止汙名化。
衛福部心理及口腔健康司長諶立中表示,修法後將服務對象由「國民」擴大為「人民」,包括所有居住在台灣的民眾;將依人口數布建社區心理健康中心,主要是為了完善精神病人回歸社區的配套措施,並強化成癮個案處遇、生活重建。
諶立中並表示,針對經專科醫師診斷認定的嚴重病人,修法前如果要強制住院,是由審查會裁定,這次修法最重要的是,強制住院改採法官保留原則,由法院裁定並採參審制,包括法官、精神科醫師、病人權益促進團體等代表組成;且強制住院不得超過60天,聲請裁定次數也以一次為限。
他說,修法後不是依法設立的精神照護機構,將不能提供病人安置、治療服務,避免有些單位、機構、團體以各自的理由去收治精神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