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莊沛儀報導
▲王秉華2020年隨機刺殺林姓男子。
王秉華2020年3月和妻子在新店區因吃什麼而吵後,竟就以料理刀隨機刺殺林姓機車騎士的男子,一審被以殺人罪判處死刑。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19日宣判,改判王男無期徒刑免死,全案仍可上訴。
王男2020年3月13日晚間,因在轎車上與妻子發生爭吵,竟為發洩情緒,持料理刀下車,突然朝機車停放在前方,完全不認識的林姓機車騎士刺死;王男到案後宣稱自己有多重人格,並強調自己符合自首要件,因為犯案後,他第一時間打給朋友、母親,坦承殺了人,之後打電話報警,待警方到場,表示人是他殺的;王男的律師也請法院對王男進行精神鑑定,指患有「間歇性暴怒障礙症」。
不過,據《ETtoday》報導,王男在看守所與妻子會見時,不僅炫耀自己懂得「反向操作」,甚至吹噓在看守所霸凌室友,「我們那時候蕃茄吃不下,就輪流玩他,然後他想抽菸,我們就沾馬桶水給他抽。」另外,王男也讓妻子別關掉臉書、IG等社交媒體,等他出獄以後,就要靠此走「8+9路線」。
一審時,台北地方法院法官認為,王男殺人犯行明確,且因行為時具辨識能力,不適用減刑規定。雖然王男確實為自首,但毫無真誠悔悟,不符合自首的立法精神。何況僅因為和妻子爭吵,便牽連毫無關聯的被害人,動機極為惡劣,若量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度,不足以還無辜被害人公道,亦不足以撫慰家屬之痛,為遏阻有心人士惡意仿效,避免再度重創社會治安,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高等法院19日二審宣判,逆轉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王秉華逃死。改判理由曝光,主要法官認為,王男主動請朋友通報110,符合自首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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