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花蓮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於110年底獲報,有詐欺集團於花蓮地區設置以假冒大陸公安模式詐騙民眾之詐欺機房,因該集團有部分成員來自北部,遂與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七大隊第二隊、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龍潭分局共組專案小組報請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
▲花蓮檢警動員25名警力攻堅。(圖/花蓮縣警察局提供)
調查發現該集團為躲避警方查緝,選擇藏身於鳳林鄉間小屋,每隔一段時間即會遷移轉點,經專案小組跟監埋伏,鎖定該詐欺集團確切位置後,於111年1月18日見時機成熟,動員25名警力並出動刑事警察局特勤警力持搜索票進行攻堅,一舉逮捕陳姓、廖姓主嫌及成員共計9人到案,並查扣相關供犯罪用手機、筆電及教戰手冊及新臺幣11萬4000元等證物,初步估算被害人至少26人,大都為大陸地區湖南、廣西、江蘇等省分民眾,詐騙金額尚待估算中,調查後以涉嫌詐欺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移請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擴大偵辦。
▲查扣犯罪用手機、筆電、教戰手冊及新臺幣11萬4000元等證物。(圖/花蓮縣警察局提供)
花蓮縣警察局長戴崇贒表示,農曆春節將至,花蓮檢警全力維護社會治安之決心不變,將全面警戒,維護轄內治安,不容犯罪分子伺機從事犯罪活動。不法分子切勿心存僥倖,新修正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已將詐欺集團犯罪納入,不僅刑責重,而且犯罪者會處以強制勞動工作等保安處分,民眾切勿心存僥倖從事犯罪活動,以免誤觸法網。同時籲請民眾一起維護家園,發現任何可疑不法情事,立即向警提供線索查緝,共同維護社會治安及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逮捕陳姓、廖姓主嫌及成員共計9人到案。(圖/花蓮縣警察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