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周羿彣報導
農曆春節期間,許多上班族都開始享受放假生活,沒想到中國上海一家公司竟要求一名張姓員工「帶電腦回家過年」,理由是他負責的客戶可能會有緊急事項需要聯絡,該名員工拒絕並表示「沒有義務在春節工作」,沒想到事後遭到公司開除,張男直接把公司告上法院,而法院的判決結果也讓一票網友直呼「大快人心」。
▲公司要求員工放假帶電腦回家工作被拒絕,直接開除該員工。(示意圖/Pixabay)
根據《工人日報》報導,中國上海一家諮詢公司的張姓員工,在農曆春節前,被公司以他「負責的客戶可能會有緊急事項需要聯絡」為由,要求張男帶電腦回家過年,還表示在放假期間會和他聯繫工作方面的事,張男直接拒絕,說自己在春節期間要陪伴家人、沒有義務工作,也強調自己請的27天假期具備正當性,除了春節以外還有調休和周末。
公司不滿直接開除張男,最後雙方對簿公堂,法院審理認為,張男在春節期間處於休假狀態,不具有向公司提供勞動的義務,一審宣判公司開除員工的行為違法,應支付勞動者賠償金19.4萬元(約新台幣84萬元)。公司不服提出上訴,再次被駁回,目前判決已經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