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宣晴/台南報導
▲陳姓退休男子在火車上性騷女學生,遭判拘役50天。(圖/資料照)
女學生小蘭(化名)去年4月與同學從高雄搭乘區間車前往台南,途中卻遭一名陳姓男子緊貼身後性騷擾,同學發現小蘭異狀趕緊解圍,陳男見犯行敗露離開,小蘭等人抵達台南站時發現陳男也跟著下車,趕緊請站務人員協助報案,陳男否認犯行,供稱自己性無能,應該是口袋中的藥罐頂到小蘭,法官認為陳男犯行明確,依性騷擾防治法判拘役50天,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小蘭與同學們在去年4月晚間從高雄新左營站搭乘區間車前往台南站,列車行經楠梓站至橋頭站區間,陳男緊貼在小蘭身後性騷擾長達4分鐘,小蘭當場被嚇哭,全身發抖,試圖往前站閃避,但陳男也跟著移動,小蘭只能用眼神向同學求救,同學們見狀趕緊上前隔開陳男解圍。
陳男見犯行敗露心虛下車,但沒過多久又出現在列車上,不停重複下車車廂間來回,小蘭等人抵達台南站時,發現陳男也跟著下車,趕緊將他攔下,並請站務人員協助報案提告。
陳男被逮後否認犯行,供稱是因為新左營站人潮擁擠,才會緊貼在小蘭身後,應該是口袋中的藥罐頂到小蘭臀部,並出示就醫證明,之後反覆換車廂是因為腳痛想找車位,最後喊冤:「我是性無能」,家人得知他遭指控性騷擾都不敢置信,認為應該是不小心碰到女學生。
台南地院審理後發現,楠梓站至橋頭站區間車上人潮並不多,陳男並非因為人潮才緊貼在小蘭身後,且區間車廂相通,車廂間的車門也都裝設透明玻璃窗,陳男無需透過下車換車廂的方式找座位,加上證人指證,陳男犯行明確,且小蘭並無意願和解,考量陳男否認犯行、已經退休等犯後態度及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處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