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宜蘭報導
▲汽車旅館。
宜蘭林姓老翁與妻子結婚30年後分居,老婆中風後,他不僅不探視還訴請離婚,但法院開庭時,兩人的5名子女都作證說是爸爸拋棄媽媽,父親不僅多次外遇,對象還是小女兒的婆婆,子女提供父親與親家母出遊的照片佐證。法院審酌林男先外遇又不履行同居義務,判不准離婚。
判決書指出,林姓老翁主張,與妻子結婚超過50年,陸續誕下5名子女,他起初是船員,後來一度在梨山種水果維生,921地震後失業,結果遭妻子趕出門,之後20多年沒有往來,懇請法院判離婚。
不過,林翁的妻子因中風失智,目前住在療養院,女兒擔任特別代理人向法院表示不同意。林的其中一名女兒同時作證說,父母婚後感情不錯,但20多年前父親外遇,對方曾登門致歉,但父親不願回家,也沒有中斷婚外情。此外,父親不跑船後生意失敗,欠下大筆債務,母親獨力撫養5名子女,積勞成疾宜中風後,又得知爸爸外遇,心情大受打擊,每日鬱鬱寡歡。
為了養病,家人只能請爸爸先離家,沒想到父親竟直接跑出去和小三同居,從此不再聞問家中狀況。更令人無法接受的是,父親的外遇對象就是小女兒的婆婆,也就是親家母。小女兒雖然沒離婚,但親戚、兄弟姐妹之間都知道兩人婚外情,而且現在兩人還同居中,讓小女兒很難做人。
林翁和妻子的其他4名子女並提供兩人出遊照片給法官作為證據,法官認為林外遇在先妻子才要求他先離家,若他有意願也可以跟老婆聯絡或重修舊好,但他卻不聞不問將近20年,林妻沒有遺棄丈夫,也沒有不盡同居義務,判林翁敗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