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珈瑄、林佳融/台北報導
買頂樓加蓋要注意!有民眾控訴斥資1900萬元,在內湖區康寧路買公寓頂樓加蓋,因為房仲和前任屋主都保證頂加是「既存違建」,是「合法」不會拆,但她搬入後不斷遭鄰居檢舉,頂加也火速被報拆,讓她求助無門,專家提醒頂加就是違建,不管民國幾年興建都一樣,民眾要多留意。
▲頂樓加蓋不管民國幾年興建都是違建。
公寓頂樓加蓋擁有單層權狀雙倍空間,是不少包租公數鈔票的來源,不過也有人因此陷入購屋噩夢。
記者張珈瑄:「有民眾控訴自己花了1900萬,在內湖康寧路上面買了公寓的7樓加頂加,但沒想到一年之後就被檢舉報拆。」
▲民眾斥資1900萬元買7樓公寓加頂加,但頂加早就遭到檢舉列管。
民眾還控訴自己被房仲跟前屋主聯手隱瞞,2019年12月斥資1900萬元買7樓公寓,規劃7樓父母住,她因為單身有養寵物可以住在頂加空間,房仲、前屋主還保證頂樓加蓋屬於「老舊合法既成違建」,但事實上早就遭到檢舉列管,後來因為發生漏水問題,被鄰居天天檢舉,必須限期拆除。
房仲趨勢中心執行長張旭嵐:「其實違建就是違建它就是不合法,它有影響到公共安全或公共交通之虞的話,當然有可能會被其他住戶來檢舉,所以當然就會被列入要拆除的一個項目。」
▲民眾購屋時屋況說明書仍要仔細看清楚。
原來不管民國幾年興建都是違建,民國84年1月1日以後屬於新違建,一律查報,而民國84年以前屬於「既存違建」,被列為暫緩拆除,但還是違法。專家也提醒屋況說明書也要看仔細,雖然上面有列一條增建部分「有沒有曾接獲拆除通知」,但不管勾選是還是否,頂加就不可能「就地合法」。
房仲趨勢中心執行長張旭嵐:「中間可能有人誤導他,讓他以為這是不用被拆的『合法』違建,所以其實民眾也要有這樣子的常識跟自知,就是違建就是違建千萬不要心存僥倖。」
買房大筆金額得更注意,否則恐怕連畢生積蓄都化為烏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