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政棟、吳伊哲、謝昀蓁/台中報導
顏家沙鹿龍井莊園繼地號490、494出售後,又有最新動作,台中都發局認定國有地433-6號違建,昨(9)日祭出最後通牒要求2月13日前拆除完畢,這次顏家動作迅速,隔日立刻派出工班、怪手進駐,剷除警衛室、大門、車道。
▲昨日都發局祭出最後通牒,要求顏家限期拆除違建。
顏家沙鹿龍井莊園,怪手先鑿地拆除雕花大門兩旁門柱,剩下圍繩,接著大動作剷除警衛室、拆掉水泥牆,碎塊脫落、鋼筋外露。
▲今日怪手進駐,開始拆除作業。
大門、警衛室、車道通通被都發局認定是違建,工班小貨車、怪手進駐,都發局祭出最後通牒,要求在2月13日前全數拆除。
被認定違建的國有地433-6號,依照國產法2015年6月前使用或占用者可申請現狀標租,2019年林姓民眾提出申請,2020年10月完成分割,同年12月公告,顏寬恒妻子前來標租,但土地屬於保護區,上頭建物PC鐵架高約3公尺、面積30平方公尺,不合乎保護區規範。
台中都發局修復工程科長謝國基:「承租人陳小姐務必於本月13日前,自行拆除改善494地號及國昌段490地號,私人土地不因產權移轉而有影響,都發局仍將持續監督。」
▲都發局要求2月13日前必須要將違建徹底拆除。
都發局認為國有地上違建物違反都市計畫法開罰6萬,另外已經售出的豪宅莊園、地號494住宅違建部分,不受產權移轉影響,新所有權人仍依照原期限2月13日前拆除完畢。而顏家這次動作很快,在都發局貼公告的隔日,立即派怪手進駐,按照進度,預計一天之內就能將違建夷為平地。
▲按照進度,顏家沙鹿龍井莊園違建應能在期限內拆除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