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詹宜庭/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顏寬恒涉嫌貪污被判刑。(圖/資料照)
國民黨立委顏寬恒因竊佔國有地、假買賣以及詐領助理費等遭台中地檢署起訴,台中地院26日宣判,顏寬恒貪污判7年10月,褫奪公權3年;偽造文書6月可易科罰金;竊佔國土無罪,全案還可上訴。對此,台灣基進秘書長吳欣岱質疑,顏寬恒將不法所得款項用於支付瑪莎拉蒂豪車的尾款72萬餘元、馬自達轎車134萬餘元、TOYOTA RVA4休旅車111萬餘元,但財產申報上卻只申報一台BMW汽車,質疑「起訴書裡寫的瑪莎拉蒂咧?」
吳欣岱表示,根據檢方起訴書中寫道,顏寬恒所犯貪污利用職務詐欺取財罪部分,是將詐領立院助理費及年終獎金108萬餘元與其擔任「隱性股東」的苑裡營造公司盈餘混用,支付購買瑪莎拉蒂豪車的尾款72萬餘元、馬自達轎車134萬餘元、TOYOTA RVA4休旅車111萬餘元。
然而,吳欣岱指出,她翻閱監察院《廉政專刊第254期》卻發現顏寬恒沒有申報這些汽車,很可能構成申報不實。她說,這份公報中,顏寬恒與妻子陳麗淩總共身家數億,卻只申報一台BMW汽車,質疑「起訴書裡寫的瑪莎拉蒂咧?你要我們相信,一秒鐘幾千萬上下的台中顏家,名下只有一台老米漿?顏寬恒身為現任立法委員,應該出來說清楚,到底還有沒有未申報的財產?透過贓款購買的百萬名車,都去了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