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陳男犯案後騎腳踏車離開現場。(圖/翻攝畫面)
台北市中正區1名陳姓男子,日前深夜行經杭州南路時,竟將社區大樓外牆當成畫布,開始即興創作塗鴉,卻未獲社區住戶喜愛,反而前往警局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追查,循線通知陳男到案;陳男供稱,他是一時手癢才犯案,全案訊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逕行裁罰。
警方指出,台北市杭州南路1棟社區大樓管理員,日前清晨巡視時發現,大樓外牆遭人噴漆塗鴉,遂會同管委會主委前往派出所報案;警方調閱社區大樓監視器畫面追查,鎖定1名身著黑衣、頭戴毛帽並騎乘腳踏車的男子涉有重嫌,循線通知陳男到案說明。
陳男應訊時坦承犯行到,並辯稱自己對街頭塗鴉藝術很感興趣,當時他是一時興起,才會拿出在五金行購買的噴漆罐,並在社區外牆即興創作,畫出黑白兩色相間的英文字母塗鴉,沒想到未受社區居民喜愛,反遭對方報案舉發,警方訊後將陳男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
警方強調,街頭塗鴉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最高可處3000元以下罰鍰,亦須面臨民事侵權損害賠償問題,切勿隨意塗鴉、破壞都市景觀,以免被法辦罰款,民眾如發現不法,可立即報警反映。
▲陳男在社區大樓外牆噴漆塗鴉遭警方裁罰。(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