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記者陳弋攝影)
記者李依璇/台北報導
吳姓男碩士日前不戴口罩想進入台北市政府,員警將他攔下請他戴口罩,他不同意,值班小隊長也到場勸說,吳男仍拒絕,僅將衣領往上拉遮住口鼻,想要強行進入,結果被擋下驅離,過程中他在地上翻滾、猛力掙扎又肘擊警員胸口。檢警偵辦時,吳男還嗆聲「我不願意戴口罩,戴口罩像白痴、智障」、「是警察非法執法」等語,毫無悔意,高等法院依《妨害公務罪》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
2020年8月,吳姓男子由北門進入台北市政府,先後遭駐衛警、小隊長攔下勸說,溝通後仍堅持不戴口罩,決意要裝入,但遭駐衛警阻擋驅離,吳男激烈扭動掙扎,還在地上翻滾撒潑,對警員又甩又打,兩個人都一度無法制伏他,直到2分鐘後才將他壓制,之後駐衛警通報信義分局,由三張犁派出所員警到場將他帶回。
高等法院審理時,吳姓男子辯稱,沒有想要以暴力手段進入市政大樓,是遭員警壓制過程,「有一些反抗與抵抗的動作」。他強調,「我一直想知道中央與地方基於什麼樣的認知要限制民眾戴口罩,當時已連續165天零確診,政府還說很危險,是誰在騙誰,政府憑什麼判定是危險狀態要做緊急處置」,警方不是依法執行公務,因此他也沒有妨害公務。
高等法院調閱卷宗,發現吳姓男子曾在偵查中坦承當天身上有帶口罩,但他當時卻向員警提出以衣領遮住口鼻請求放行,遭到駐衛警拒絕後又說,「我還是決定實行進入台北市政府的權利,我覺得我有權利進去;我的底線是我不願意戴口罩,我覺得戴口罩像白痴、智障」。
他同時認為自己沒有被匡列、隔離,駐衛警應該去通知有疫調資格的人確認他是否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而不是直接出手壓制。
不過,高等法院認為,吳男明明知道規定還硬闖,也沒有不能立刻戴上口罩的問題,純粹是他自己不滿規定想刻意違反,台北市府兩週前也已明確公告更加強勸導要戴口罩;吳男僅因自己對口罩禁令不耐煩,又自認疫情已受控制,就想強行進入北市府,還對員警施加暴力,形成基層公務員身心上更大的執行壓力。
此外,吳男犯案後完全不認為自己有錯,不僅沒有表達悔意,還不斷倒果為因,妄稱「自己不會傳染別人,只會被別人傳染」,態度實屬不佳,考量他已在一審時與兩名員警和解,碩士畢業卻未能知法守法,依妨害公務罪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