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宣晴/台南報導
▲台南地院依乘機性交罪判處李男1年6個月徒刑。(圖/資料照)
李姓男子因案在台南監獄服刑,去年5月凌晨,李男趁著獄友小林(化名)熟睡時伸出狼爪,性侵小林得逞,監獄執勤人員察覺將李男帶離舍房,調閱監視器後發現李男犯行,小林得知遭性侵嚇傻提告,台南地院依乘機性交罪判處李男1年6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李男與小林都在台南監獄服刑,住在同一間舍房,去年5月29日凌晨2時許,李男為發洩性慾,見小林熟睡,竟伸出狼爪性侵得逞,監獄執勤人員察覺有異,便敲舍房瞻視口,將李男帶離舍房。隨後調閱監視器確認李男犯行,小林不甘受辱,向歸仁警分局提告,李男面對偵訊時坦承犯行,完整供出犯案過程,並與小林調解成立,小林也願意法院從輕量刑。
台南地院審理時認為,李男利用同房舍友小林熟睡之際性侵得逞,造成小林身心受創,對人格發展造成相當程度損害,考量李男犯後態度尚佳,且有悔悟之心,以及李男教育程度、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依乘機性交罪判處1年6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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