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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神」楊蕙如網軍侮辱大阪辦事處案 判刑5月確定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楊蕙如因網軍案,被判刑5月確定。(圖/資料畫面)

▲楊蕙如因網軍案,被判刑5月確定。(圖/資料畫面)

「卡神」楊蕙如被控以網軍侮辱駐大阪辦事處,還引發「外交官之死」爭議,台北地方法院日前依侮辱公署罪,將楊蕙如、網軍成員蔡福明各判6月有期徒刑。2人不服,上訴二審。因侮辱公署罪已廢除,高等法院改依侮辱公務員罪,各判2人5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確定。

全案起源於2018年9月4日,「燕子」颱風重創日本關西,9月6日,網路上出現大批針對大阪辦事處辱罵「黨國餘孽」等語的留言及文章,甚至引爆時任大阪辦事處處長蘇啟誠的「外交官之死」疑雲。檢調追查發現,楊蕙如涉嫌帶領網軍,將蔡福明撰寫的攻擊性文章「推高調」,嚴重涉犯侮辱公署等罪嫌,依法究辦,台北地檢署偵結起訴。

案件審理期間,楊蕙如否認自己是「網軍頭」,強調僅是看到中國經常以網軍攻擊台灣、影響台灣選舉,才會成立群組,發表言論,背後並無外傳所謂的「金主」。

不過一審台北地方法院認為,楊蕙如確實就是網軍的「業主」,成立Line群組「高雄組」為連繫管道,蔡福明等皆是向楊蕙如請款、取款。而蔡福明沒有查證網路上批大阪辦事處、駐日代表處無作為的謠言,就撰寫不實文章,並經楊蕙如指示推文,因此判決2人有罪,各判法定刑上限6月有期徒刑。

楊蕙如與蔡福明提起上訴。高等法院認為,楊蕙如2人使不特定多數人得以瀏覽爭議文章,符合「公然」要件,又文章內「黨國餘孽」、「爛就是爛」、「爛到該死」等內容,確實足以貶損大阪辦事處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的尊嚴,逾越善意合理批評或意見表達之言論自由保障界線,構成侮辱公務員執行職務之罪。

又楊蕙如透過Line群組,選擇特定文章進行支持、批評或提高能見度等帶方向操作,再由蔡福明擷圖傳給楊蕙如以便請款,當時參與聚會討論者皆應知悉文章全部內容,得認楊蕙如認為文章符合欲表述之目的,因此楊蕙如和蔡福明等人之間,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為共同正犯。

考量楊蕙如2人隨意以文章辱罵、戕害公務員尊嚴,實在不應該,又侮辱公署罪已被刪除生效,改依侮辱公務員罪將楊蕙如2人判處5月有期徒刑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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