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宜蘭報導
▲宜蘭地檢署收到法院裁定書,將在5日內提出抗告。(圖/資料畫面)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及土地弊案,宜蘭地檢署22日二度指揮廉政署進行搜索,檢方認定林姿妙涉貪,對林姿妙、女兒林羿伶與農業處處長康立和3人聲請羈押禁見,但宜蘭地院認為雖涉嫌重大,但不符合羈押標準與必要,因此裁定林姿妙80萬元交保,林羿伶與康立和則無保請回,稍早宜蘭地檢署已經收到法院的裁定書,表示將在法定期間提出抗告。
宜檢表示,今天已收到法院裁定書,將於法定期間內依法抗告。提抗告的法定期間,為明日起算5日內,也就是下週三(3月2日)午夜前會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