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新北報導
▲謝男想給妻子一個驚喜,開門卻發現一雙陌生男鞋。(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新北市1名謝姓法律公司負責人,前年帶王姓妻子返回中部老家過年,王女因心情欠佳提早北返,謝男擔心妻子狀況,當晚開車返回住家,他一進門卻發現,門口有一雙陌生男鞋,始知妻子與張姓男子共處一室,憤而提告求償100萬元;張男應訊時辯稱,2人只是在打電動,新北地院認為,2人確實有婚外情,判王女及張男應連帶賠償4萬元。
謝男主張,前年農曆大年初一,他與妻子返回中部老家過年,妻子卻以心情不佳為由,自行返回北部住家,他一方面擔心妻子狀況,也想給對方一個驚喜,當天他與親友共進晚餐後,遂自行開車返回新北市。
隔日凌晨時分,他開車抵達住家後,先在門口看見1雙陌生男鞋,他進一步走到客廳時發現,張男穿著輕便衣物坐在沙發上,對方還自行攜帶盥洗用具,明顯有過夜打算,足見2人關係非比尋常。
謝男當場質問妻子,沒想到對方竟回:「我覺得我們已經沒有愛了」、「一、兩個月了吧」、「我覺得我唯一做錯的事情,就是我沒有事先跟你講,我就跟他在一起了」,顯然妻子已坦承出軌,因此提告求償100萬元。
王女辯稱,她與丈夫在老家大吵一架,大年初一自行搭乘高鐵北返,回程途中邀約張男到住家打電動,欲轉移負面情緒,並無偷情意圖;張男則說,他與王女因運動而認識,當天對方約他打電動,他打算結束後前往台中,並無久待或過夜之意,否認2人有不正常交往關係。
法官勘驗監視器畫面後發現,王女及張男確實共處一室,而且張男原本計畫留宿,事後王女亦向謝男坦承外遇,足見2人已發展出婚外情,明顯侵害謝男配偶權,遂判2人應連帶賠償4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