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中心今(18)日表示,目前COVID-19疫苗受害救濟審議已完成294件,其中近9成案件判定不良事件與疫苗無關;喪葬、醫療等補助救濟總金額約新台幣1600萬元。
▲目前新冠疫苗受害救濟審議已完成294件,其中近9成案件判定不良事件與疫苗無關。(示意圖/Pixabay)
國內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苗開打將屆週年,據聯合報報導,現行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有求助無門、申訴繁瑣、等待太長、判定太難的問題。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在疫情記者會上澄清,預防接種受害救濟申請案件均依規定,於資料齊全次日起6個月內完成審定,會參酌臨床檢查、檢驗結果、當事人病史等進行專業判斷,除醫學專家外,也有法學專家及社會公正人士參與審議。
莊人祥說,衛生福利部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VICP)每月召開2次審議會議,目前已有4485件受害救濟申請案,其中294件完成審議,每次審議會議結束後約半個月,會對外公布審議摘要。
莊人祥也說明,294件完成審議的案件中,有13件判定不良事件與疫苗相關,24件無法確定關聯性,257件判定與疫苗無關;另COVID-19疫苗受害救濟、喪葬、醫療補助等總給付金額約1600萬元。
莊人祥說,現行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除至接種地衛生局提出申請外,也可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預防接種受害救濟案件的網頁登錄,後續由接種地衛生局協助完成申請程序。
莊人祥表示,預防接種受害救濟申請民眾無須繳納任何費用,且由政府代為執行病歷調閱,民眾只須完成填列申請書即可,至於診斷證明書、接種前健康評估表、疑似不良反應照片等相關資料,可由民眾自行決定是否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