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吳男不滿椅子被後面乘客推了3次,怒告強制罪。(示意圖/資料畫面)
一名吳姓男子日前搭乘高鐵時,因為3次被坐在他後面的乘客推椅背,火大找站務員投訴,找警察報案,最後提告強制罪。不過檢方偵辦後認為,雖然後方乘客影響吳男乘坐的舒適,但並非故意,也未達壓制意思自由,尚未逾越社會可容許範圍,不構成強制罪,給予乘客不起訴處分。
檢警調查,吳男於2021年9月27日晚上搭乘高鐵,列車行經苗栗至新竹段時,不滿椅子被坐在後方的日本籍乘客推了3次,找上站務員、警察,最後直接對日籍乘客提告強制罪。吳男表示,原本以為是日籍乘客的妻子、小孩經過時擦撞到,有回過頭看了一下,但之後日籍男仍持續推他的椅子,讓他忍無可忍。
日籍男則強調,當天他和妻子、小孩坐同一排3個連在一起的座位,他坐在靠走道的位置。因為妻小要上洗手間,加上前面乘客座椅向後倒得非常傾斜,他只得用手扶了前面座椅椅背握把站起來,讓妻小通過。待妻小回座位,他又扶了一次握把。他記得吳男有轉頭看了他3次,但他有以日文向吳男說明。
檢方認為,高鐵車廂內座椅前後排間隔不寬,後排碰到前排是常有的事。日籍男因為吳男的座椅向後傾斜,乘坐空間遭到壓縮,起身困難,才會在需要時,碰觸到前方椅背,難認是故意妨害吳男行動自由,且僅是一時影響吳男的舒適性,尚未逾越社會可容許範圍,不構成強制罪,因此給予日籍乘客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