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苦苓罹病回首一生,預寫墓誌銘曝光。(圖/翻攝苦苓臉書)
2021/10/3 我的墓誌銘
天氣仍然是灰濛濛的晴
該是時候回首我這一生了。
我的一生當然未必就此結束,但也很有可能來日無多,趁現在還可以時「盤點」一下,免得真正關店的時候讓人有「倒閉」的感覺。
這一生做的事,其實就是一個「文化個體戶」,如果要講粗魯一點那就是「單幹」。
自從三十五歲離開學校,我第一份也是最後一份正職工作之後,我就始終是一個人:我沒有助理、沒有同事、沒有合夥人、沒有經紀人、沒有工作室、也沒有公司——雖然為了合法節稅,曾經成立過兩家沒有員工,辦公室加起來只有六坪的公司,但我也很老實的取名為「梅影」和「甲先」,稅務單位也心照不宣。
不管是寫作、編書、演講、站臺、做節目、主持活動、拍廣告或是上通告……我都是親自接洽、自己決定、獨自獲益 偶爾也有幫我介紹 的,我也欣然接受,抽成照付,但從沒有和人「簽死」過,可以說是個不折不扣的「自由業」。
所以多年來我一直堅持在自己的職業欄填上「自由作家」,自由是我的形態,創作是我的事業。
而我做或不做,只取決於三件事:
一、「有害無害」,最起碼不能危害社會、有害他人或者害到自己,雖然放得很低,我還是有一點道德標準的,主要是為了讓自己安心。
二、「好不好玩」,我只想做自己得心應手而且新奇有趣的事,所以取決的標準不在能獲多少名、得多少利,而在於我能不能做得開心。當然因此錯過了不少好機會,甚至少賺了很多錢,但此生至少沒有一件工作我是不開心在做的 —人生在世,能夠一直保持「向人說不」的權利,也是一種福氣。
三、「錢多不多」,如果判定「無害」,而且「好玩」、決心要做了,我就會向對方提出相當高的價格,通常超出行情,讓他們往往不甘心卻又捨不得,所以我拿的錢一以上。
直比別人多,即使這幾年上通告,工作人員也要很小心不讓別的來賓看到我收據上的金額,否則一定會「炸鍋」。
我不是貪財,我也做公益、我也常捐款,我只是想以價制量,以免工作太多;我也想物超所值,讓人家甘願多付;最重要的就是一種自我肯定,透過這種少見的方式來肯定自己「我值得」。
就這樣渾渾噩噩三十幾年,除了那一次「出事」的重大挫折,日子可以說是過得順風順水,除了名利雙收,還可以玩遍臺灣、遊歷世界……人生該享受的我都享受了,全部也只受了那麼一次的困頓挫折,而且也算走過來了,這樣的人生不管怎麼說我都是相當滿意的。
最後生這一場病(嚴格說應該是「三場同映」:B肝、腫瘤以及抑鬱)真的也只是剛好而已,總不能演成「永遠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這種童話吧?
最後來上一場黑色喜劇,其實還滿適合我的風格,我也算是奮力一博了,在「四面楚歌」之下還能看似若無其事的出書、寫 FB、做 Podcast ……
即使我的開心受到客觀限制,但我還是想盡辦法讓大家開心,而大家開心,我也就開心了 這豈不就是我一生的「志業」嗎?
雖然我已經簽署了大體捐贈,所以不會有墓碑,卻也想為自己寫一下墓誌銘:「這裡躺著一個這輩子都很開心,而且也讓很多人開心的人。」
以上。
文章出處 : 苦苓《最後書》時報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