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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密友熟睡「偷吃」拍裸照放Line首頁 賠1百萬換緩刑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林男把偷拍來的男密友裸照,設定在自己Line帳號首頁,所有與他聯絡的人都可以看到。(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林男把偷拍來的男密友裸照,設定在自己Line帳號首頁,所有與他聯絡的人都可以看到。(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一名林姓男子和男密友交往,趁對方熟睡時發生性關係還拍下照片。事後2人鬧翻,林男以該些照片威脅男密友與他聯絡,否則就要外流,並把照片放在自己的Line首頁,供所有人觀看,林男因此被依散布竊錄隱私、乘機性交等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考量林男認罪,且達成和解賠償100萬元,2罪各緩刑4年,可上訴。

根據判決,2017年12月間,林男趁男密友熟睡時,乘機性交並拍下男密友的生殖器、裸體照。之後2人鬧翻,林男將照片Line給男密友,威脅「如果不跟我聯絡,就全部傳給大姐和你兒子看」。

結果林男還是等不到男密友聯繫,因此把偷拍來的裸照設定在自己Line帳號首頁,所有與他Line聯繫的人,都可看到裸照。男密友得知,氣得對林男提告,林男因此被依散布竊錄隱私罪、乘機性交罪起訴。

法官認為,林男性侵、恐嚇被害人犯行明確,但未使用暴力,惡性尚非十分重大,又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支付100萬元,有努力彌補過錯,乘機性交罪部分判處1年8月有期徒刑;散布竊錄身體隱私部位罪,判處3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2罪各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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