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韻筑、張德生/台北報導
台北車位已經夠難找了,卻還是屢見有車主霸氣停在「兩個車格」正中間,1車占據2格讓不少駕駛恨得牙癢癢,但其實這行為有法可罰!台北市延平北路就有1處車格,1日晚間民眾檢舉,警方到場開出罰單,最高可罰1200元,讓不少網友拍手叫好。但若是停在停車場內,由於不屬於道路,就是真的「無法可罰」,只能靠管理員勸導。
▲轎車停在停車格內,民眾檢舉車竟停在2個車格正中間。
轎車停在停車格內,但輪胎前卻出現1條白線,仔細一看發現車竟停在2個車格正中間,有駕駛經過想停車卻根本進不去,氣呼呼開離現場,一位難求還有人硬要占兩個車位,難道真的沒辦法?擋風玻璃前夾的紙張除了停車費,還有1張罰單通知,網友驚訝發文,原來一車兩格竟有法可罰。
▲擋風玻璃前夾的紙張除了停車費,還有1張罰單通知。
民眾:「有影響到自己本身用路行駛權的話,就可以看要不要就是說去檢舉他。」
民眾:「我覺得他們也不在乎,因為也沒多少錢。」
早在1日晚間7點多(監視器),警方接獲民眾檢舉車輛占用車位,警局到場開單,地點就在台北市延平北路四段上,但這畫面四處可見。
▲依照道交條例56條,可處罰鍰新台幣600至1200元。
不管是前後還是左右,愛霸氣一人停兩格,還有跑車怕受損,直接留言「我買了2個車位」,但更多人根本是自私亂停,能依照道交條例56條中停車時間、位置、方式等不依規定,可處最高1200元罰鍰。
重慶北路派出所所長陳柏剛:「該部汽車占用2停車位,罰鍰新台幣600至1200元。」
▲車子若是停在停車場內並非道路範圍,就無法可罰。(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但這其中也有例外,車子若是停在停車場內並非道路範圍,就無法可罰,只能由管理員進行勸導,但畢竟鬧區車位1位難求,駕駛還是要多點同理心,別跟荷包過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