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湘芸、鄭翔仁/台北報導
紅燈停,綠燈行,是基本交通規則。但有民眾開車上路,拍下影片,明明前方路口號誌燈已經紅燈,車子也衝過去,向警方檢舉卻被駁回,理由是沒有拍到「穿越停止線瞬間」,條件不足無法依法開單,讓他很納悶。原來舉發闖紅燈除了拍到號誌燈外,還得拍下汽機車穿越停止線,加上連續性的影片才能成立。
明明已經紅燈,卻有好幾台轎車直接闖紅燈,甚至還有輛黑車猛踩油門,衝過路口,後方駕駛看到這一幕,直呼真的很危險,立刻上傳舉發,沒想到卻得到這樣的回覆。
▲民眾向警方檢舉,卻被駁回。
警方回應「不舉發」理由是因為影像採證不齊全,讓駕駛滿頭問號。
投訴人王先生:「影片裡面沒有拍到那輛車闖紅燈的時候,穿越停止線的瞬間,然後員警還說法官看到之後會撤銷這個案件,那我就覺得很誇張,哪一個法官看到我的這段影片之後,會說這台車沒有闖紅燈。」
▲爭議點就是這條白色的停止線,還要加上連續性的影像佐證,才達到檢舉闖紅燈的要件。
原來爭議點就是為了這條白色的停止線,雖然是紅燈,黑車也穿越路口,但沒有拍到穿越「停止線」,因此不符合標準。除了拍到紅燈外,也要拍下穿越停止線,加上連續性的影像佐證,才達到檢舉闖紅燈的要件。
投訴人王先生:「我覺得任何人看到這段影片,應該都會覺得他有闖紅燈。」
士林分局交通組長蔡正廉:「我們還是以最有利於行為人的部分,因為民眾檢舉的案件我們審核上,構成要件要比較充足,我們才會來做舉發的動作。」
▲紅燈越線違規最高能舉發1800元的罰鍰。
少了停止線,舉發闖紅燈難以證實有違規,不過穿越停止線並不等於闖紅燈,若是駕駛緊急踩煞車,沒有穿越路口,則屬於不遵守交通標線,依法最高能舉發1800元的罰鍰。
無論是闖紅燈還是紅燈越線,都算是違規行為,民眾千萬別心存僥倖,還是乖乖遵守規定,安全駕駛才是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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