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新北報導
▲蔣男在值班台旁把玩員警的手機。(圖/翻攝畫面)
新北市永和區一名50歲蔣姓男子,去年底因案被傳喚到永和警分局警備隊製作筆錄,但他卻不安份,竟摸走林姓員警放置在服務台上的一支Realme黑色手機,事後還狡辯「以為手機是我的」,新北地檢署全案偵結,依竊盜罪將蔣男起訴。
起訴書指出,去年11月24日晚上9時許,蔣男因案被傳喚到永和分局警備隊說明,但他卻涉嫌趁員警不注意時,摸走林姓員警所有、放置在服務台上的價值1萬元的Realme黑色手機。
員警事後發現手機不翼而飛,調閱監視畫面鎖定蔣男涉有重嫌,趕緊通知蔣男到案說明,但蔣男卻矢口否認行竊,還辯稱「我以為是自己的手機」,警方依竊盜罪嫌將蔣男送辦。
檢方根據現場監視畫面,發現蔣男在服務台前把玩手機長達1分多鐘後才將手機放在衣物內,認為蔣男所稱「誤拿」不足以採信,因此依竊盜罪將蔣男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