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台中地檢署偵辦國民黨籍市議員冉齡軒涉嫌詐領助理費案,15日偵結。檢方認定冉與經營葬儀社的邱姓丈夫,共詐領148萬多元助理費,半數用在私人開銷,除供養師父外,小到修鞋、修裙,甚至兒子開車到高雄玩的45元停車費都用助理費支付。雖然冉否認有犯意,但檢方仍依貪污等罪嫌起訴冉、邱共11人;今移審台中地方法院,院方下午裁定冉70萬元交保。
起訴書指出,55歲冉齡軒107年當選第三屆台中市第十四選區(東勢、石岡、新社、和平)市議員後,與經營葬儀社的60歲邱姓丈夫合謀,將葬儀社李姓員工充當人頭助理,跟市議會登記。議會將薪水匯入李男帳戶後,冉再指示葉姓助理領出,支付她的開銷,得手3個月助理費與年終獎金共8萬多元。
冉齡軒還利用離職助理名義,繼續向市議會申報薪水,或以少報多。如張姓助理月薪只有2萬元,冉偽造文書向議會報2萬5千元。張拿到薪水後,再回繳5千元至2萬元不等金額給冉,支付服務處開銷。
她明知林姓助理在108年2月底已經離職,竟偽造文書繼續跟議會申報薪水。議會撥付薪水到林姓助理帳戶後,她再騙林說議會溢發薪水,要把錢繳回。林不疑有他繳回,她卻占為己有,將2萬8千多元花光。
▲冉齡軒篤信佛教,將助理費捐給禪寺幫家人及兒子消災。 (圖/翻攝自冉齡軒臉書)
檢方調查,冉齡軒共詐得148萬多元,其中半數花在服務處,半數則花在私人開銷,包括她兒子去中國念書,每月2萬元的生活費,共花費24萬元;小筆開銷包括兒子開車到高雄玩的45元的停車費,甚至冉齡軒修鞋、修裙,買充電器、手機保護貼、葬儀社要用的素菜、水果、環香。篤信佛教的冉齡軒,還用來支付師父辦水懺,捐贈某禪寺為兒子及家人消災。
冉齡軒雖不否認客觀事實,但她否認有貪污犯意,主張「大水庫」,也就是每個議員每月助理費上限是24萬元,她報滿24萬元,因為這補助總和是由議員自行分配。
台中地檢署認為,冉齡軒所辯不足採信,依《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的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財罪、偽造文書罪,起訴冉齡軒與邱姓丈夫;涉案9名助理中,葉女是貪污共犯,與冉、邱一併以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其餘依偽造文書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