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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朝廷有許多故事。(示意圖/翻攝自劇照)
每天早晨趕時間通勤,是不少上班族的日常,深怕遲到就會被扣錢或是影響到其他同事。那對於古代官員來說,遲到會怎麼樣呢?其中,唐朝與明朝就訂有明確的規範,如果遲到可是會面臨懲罰的。
唐玄宗時代,流傳一段規定「文武官朝參,無故不到者,奪一季祿」,顧名思義就是遲到曠職,就會被剝奪一季的俸祿。到了唐肅宗時代,則將規定加嚴,改為剝奪一個月的薪水,曠職的標準被認為是35天,至於曠職與遲到如何定義,則不得而知。除了朝廷官員出缺勤之外,對於鎮守邊疆或是重要職位的官員來說,懲罰也會同步增加。
到了明朝,可就不是「扣薪水」這麼簡單了。
明朝之初規定,缺勤一天就要被打20小板,每滿三天加一等,一旦達到20天,會被打到100大板,衍生出官員受傷,甚至喪命的案例。正因為規定嚴格,官員非常害怕遲到被記,就曾有一名官員,為了趕時間上朝,結果不慎摔入護城河,丟了性命的悲慘案件。
然而,明朝如此嚴峻的規定,只在初期比較普及,萬曆皇帝明神宗還流傳23年不上朝的傳聞,看到皇帝如此慵懶,到了萬曆年間的官員,大概也不會如此戰戰兢兢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