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頂新劣油案一審宣判無罪,引起各界撻伐,沒想到現在又傳出,幫診所代工製造健康食品「賜爾康健」的強生化學製藥廠,被控使用工業用「A102鹽基性碳酸鎂」,涉嫌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但法官卻依因添加當時並沒有「明文規定」,所以判決無罪。
▲圖/攝影者Jorge Gonzalez , flickr CC License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強生化學製藥廠從民國100年開始,分六次購入工業用碳酸鎂,直到去年七月,並製成健康食品「賜爾康健」,共出貨2萬3421盒。衛生局稽查送驗後發現,其中砷、鐵、氧化鈣含量皆超標,將負責人黃柏熊、檢驗人員張登富、採購人員賴美花等三人起訴。
不過法官卻認為,因為食管法是在民國102年才新增「添加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添加物」,三名被告前5次所為是在修法前,第六次並非用於「賜爾康健」,而且沒有證據能夠證明有危害健康之虞,所以判決無罪,僅對超標部分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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