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高逸帆/台北報導
國內疫情持續升溫,行政院於15日函請立法院同意「嚴重特殊傳染病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及特別預算施行期間從今年6月30日延長至明年6月30日。本案今(22)日列為立法院院會報告事項,民進黨團提議逕付二讀,朝野無異議,將進行黨團協商。
▲紓困條例逕付二讀交由黨團協商。(圖/翻攝自國會頻道)
行政院說明,有鑑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在國際間仍屬嚴峻,相關防疫作為及防疫設備、物資應有繼續採行與整備必要,且為保障配合防疫措施者權益,並提供受疫情影響致營運或生計困難產業、民眾相關紓困及振興措施,以維持國內經濟、民生之安定,希望立法院能同意「嚴重特殊傳染病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延長至明年6月30日。
另外,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含4次追加預算),歲出規模8393.39億元,執行期程與該條例施行期間相同,為配合該條例展延後持續推動各項防疫、紓困及振興等措施所需,特別預算須繼續支用,也請立法院同意實施期程一併延長。
今日立法院院會將本案列入報告事項,民進黨團提議逕付二讀,並由民進黨團負責召集協商,朝野皆無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