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賴懿慈/綜合報導
民眾檢舉交通違規,隨著手機、行車紀錄器普及,檢舉案件隨之攀升,讓警力不堪負荷,所以原本民眾可檢舉項目是63項,現在縮減至46項。
▲手機、行車紀錄器的普及,民眾的交通檢舉案件不斷攀升。
民眾開車、騎車上路如果違規,很有可能會造成他人或自身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脅,所以為了讓民眾一起來監督,就開放一些違規項目是民眾可以來檢舉的,不過因為隨著手機、行車紀錄器普及,檢舉案件數也不斷攀升,引來大量民怨之餘,警察也不堪負荷。
▲民眾的交通檢舉項目從63項縮減至46項。
所以原本總共有63項可檢舉項目,現在縮減至46項,其中包含2大塊是危害性高、警察不易取締,像是闖紅燈、沒戴安全帽和違規超車等,另外,違停方面包含併排停車、占用身障停車格,或是在公車站、消防車出入口等5公尺內違停,而在同一個違規項目中,民眾只要過6分鐘或是行駛超過一個路口,就可以再進行檢舉,而這些縮減項目會從4月30日開始上路。
▲這次修法的交通檢舉項目新增了連續舉發態樣。
另外,這次修法也特別列入連續舉發態樣,如果未來有違規併排停車,且駕駛人、汽車所有人等不在場的狀況,可以每2小時舉發1次。
警力偕同民眾的力量一起來抓違規,就是希望民眾可以遵守規矩,以免憾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