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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女染疫高燒12小時「家中病死」…同居人手寫信訴悲慟

社會中心/莊沛儀報導

陳姓女子確診後身亡,但未取得確診證明,一度讓家屬無法火化。(圖/翻攝畫面)

▲陳姓女子確診後身亡,但未取得確診證明,一度讓家屬無法火化。(圖/翻攝畫面)

基隆市一名陳姓女子日前確診,卻在居家隔離時不幸驟然離世,家屬事後想依規定火化時,竟發現不僅遲未取得確診證明,迄今未被中央列為死亡個案,還因行政程序延遲,一度無法順利辦理後事,讓親友感到不解又氣憤,陳女的曾姓同居人更親筆寫信,曝光陳女生前情況並提出質疑。對此,基隆市政府衛生局表示,病患是否需留院觀察由醫師醫療專業判斷,另在死者親屬提出確診證明後,也立即進行補正。

據了解,曾男和陳女交往多年,加上和曾男的女兒同住,關係和真正的一家人沒有什麼兩樣。曾男在手寫信中表示,陳女20日身體感到不適,因跑遍各家藥局依舊買不到快篩試劑,所以隔天在家人的陪同下到診所就醫,而在快篩為陽性後,診所人員便請陳女返家通報衛生局,然而衛生局的電話卻一直打不進去。

由於陳女持續發燒,21日下午5點許再度打119求救,在送急診並做完PCR採檢後,就領藥回家休息,期間她仍高燒不退;曾男22日返家後,發現陳女已發燒超過12小時,體溫高達39.4℃,但通報專線卻仍打不通,最後打進1922專線,請求對方代為聯繫基隆市衛生局,並指派救護車。

在等待衛生局聯繫期間,曾男打電話詢問醫院,得知陳女PCR採檢確診後,立即再打119求救,衛生局於當晚6點半調派救護車協助陳女救醫,並在院內接受靜脈注射、戴氧氣罩,但在陳女退燒後,衛生局便安排防疫計程車送她回家。

曾男說,自己24日清晨5點出門上班,下午近5點回家時,赫然發見陳女躺在床上全身冰冷,已無呼吸心跳,消防人員到場認為明顯死亡,因此未送醫,並由警方接手處理。最後,檢方考量染疫死亡,採行政相驗程序,由基隆市立醫院醫師於當晚10點半完成相驗,開立死亡通知書,並告知家屬隔天到醫院領取死亡證明書。

雖警方告知,新冠肺炎確診者死亡應在24小時內火化,但曾男表示,殯葬業者24日深夜將陳女遺體運送到市立殯儀館,卻因未有確診文件,因此無法火化,所以自己的女兒25日一早就到市醫領取死亡證明書,然而陳女死因卻被記載為呼吸衰竭,再度因資料不完備,無法辦理後事,只好再向院方索取PCR採檢報告佐證,而衛生局、市醫當天下午經過會商,將死因更改為「感染新冠肺炎導致呼吸衰竭」,才完成所有程序。

曾男氣憤批評,另一半確診2天,即使症狀加重卻仍未獲安排住院,導致最後病逝家中,沒想往生後,竟還因為行政程序延誤,無法順利火化;並痛訴,自己沒有家世背景,完完全全的市井小民,在疫情肆虐情況下受到牽連,主管機關還企圖掩蓋事實真相,「實在沒有公理!」

對此,基隆市政府衛生局長吳澤誠27日晚間回應,病患是否需留院觀察由醫師醫療專業判斷,而新冠肺炎是第5類法定傳染病,法律雖沒有規定確診死亡需在24小時內火化,但衛生局仍希望在24小時內完成火化,基隆市立醫院因為沒有看到確診報告,暫以一般死亡案件開出死亡證明,以便讓家人能盡快辦理後事,死者親友提出確診證明後也立即補正。

看更多 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 最新報導: https://bit.ly/37gsay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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