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葛柔、孟國華/新北市報導
台北一名姜姓女律師4年前到板橋區一間聯合診所,找郭元成醫師做飛梭光電拉皮手術,沒想到過程中疑似操作不慎,造成姜律師右臉有5公分乘0.5公分的二度灼傷,甚至術後右側臉還起水泡。新北地院宣判,認為郭姓醫師造成灼傷屬於醫療疏失,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判決拘役30天。得知判決結果,郭醫師大聲喊冤,表示劑量在標準值內,姜姓律師在場也無疼痛反應,一定上訴到底。
醫療儀器在臉上來回滑動,這是現代婦女回春的小密技電波拉皮,不過一名姜姓女律師4年前找新北市的郭元成醫師做飛梭光電拉皮手術,術後臉上皺紋沒少,反而出現二度灼傷。姜姓律師同事表示,傷疤是還蠻明顯的,雖並沒有問過是什麼原因造成,不過也認為醫方有疏失。
雙方認知大不同,但新北地院判定,郭醫師早已知道姜姓女律師臉上過敏,卻在手術時於右臉1/4的面積重複施打過量能量,因此起了水泡,送醫急救後竟出現5公分面積二度灼傷,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判決郭醫師拘役30天。
郭元成表示:「130焦耳重疊區域劑量會比較高,所以都要特別注意,但客人在這過程當中有無疼痛是一個很大的指標,但客人都沒有說疼痛,甚至在發現有點紅腫時仍然說沒有,很遺憾的是這位在治療上,或者是回診的頻率上都沒有按照預期的治療,所以導致後來有一點點稍微色素沉澱,或者是說外型上有點點變化。」
郭醫師有多年醫美經驗,專長肉毒桿菌除皺和電波拉皮,施打姜姓律師臉部能量也是在合理範圍,不斷表示可以退錢,也幫律師看診,但160萬的賠償費用簡直難以理解,一定會再上訴替自己討公道。(整理:實習編輯繆宗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