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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兒補英文!腥夫偷吃女家教 正宮求償200萬反挨告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杜男與女家教在自家地下室發生性行為遭判賠30萬元。(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杜男與女家教在自家地下室發生性行為遭判賠30萬元。(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台北市1名杜姓人夫,先前幫小孩找了謝姓女家教,沒想到2人竟發生外遇,還在住家翻雲覆雨,全被監視器錄得一清二楚;杜男及謝女面對妻子質問,起初允諾賠償200萬元,事後謝女不但反悔,還對杜妻提告妨害秘密,後來雙方達成和解,杜妻同意僅對丈夫求償,杜男辯稱,2人只是對價關係,士林地院仍判他應賠償30萬元。

檢警調查,杜男與妻子結婚逾13年,為了幫孩子補習英文,杜男找來昔日軍中同袍謝女當家教;2019年10月20日,杜妻發現丈夫與謝女發生外遇,監視器清楚錄下2人在地下室擁抱,謝女趴在椅背上,杜男則在撫摸她的身體,2人進一步發生性行為,杜妻遂拿著影片找2人攤牌。

杜男與謝女得知姦情曝光後,當場答應賠償200萬元,並開立1張本票做為擔保,但事後2人擺爛沒付錢,杜妻寄發存證信函,謝女直接回覆拒絕賠償,還反告杜妻妨害秘密,杜妻遭到檢方起訴,雙方進一步達成和解,杜妻只對丈夫提告求償。

杜妻主張,根據賠償協議,丈夫應賠她200萬元,就算他不想依約賠償,外遇行為同樣侵害她的配偶權,應賠償精神慰撫金200萬元;杜男辯稱,本票非出於他的意願所簽,而是妻子及其親友脅迫,拍攝行為亦屬非法,2人婚姻長期不睦,早已名存實亡,他與謝女並無感情基礎,僅是金錢對價關係,請求免賠。

法官認為,杜妻同意免除謝女200萬元債務,杜男作為債務連帶保證人,依法也獲免給付責任,杜妻不能請求支付200萬元;然而監視器拍下杜男與謝女確實發生性行為,明顯侵害杜妻配偶權,考量杜男碩士畢業,之前擔任軍職,現為公司助理,年薪約100萬元,因此判他應賠償精神撫慰金60萬元,扣除謝女應分擔額度,杜男仍須賠償3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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