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沛妘/台北報導
國內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確診數急速攀升,讓各地方政府衛生單位開立確診證明或居家隔離通知單之處理量能受到嚴重考驗,開立證明文件所需作業期間加長,而消費者有投保防疫保單者,為申請理賠證明之需,會造成無法理賠之憂心,也因此造成各地方政府衛生單位莫大壓力。對此,產險公會今(4)日表示,等待證明文件絕無影響權益,「2年內都可申請賠償」。
▲確診、居隔單等好久,民眾憂拿不到理賠,產險公會呼籲:「2年內都可申請。」(圖/翻攝畫面)
產險公會表示,依據保險法第65條之規定,被保險人對於保險契約之請求權,自得申請之日(即確診日或居家隔離始日)起算,有2年的請求權時效,故短時間的等待證明文件,絕無影響權益,或致使無法理賠之情況。
產險公會指出,如民眾為求心安,於獲知保險事故發生時,而尚未取得證明文件之前,即向所投保之保險公司申請,保險公司受理後,會待理賠證明文件補齊後辦理理賠,不致權益受損。
產險公會強調,對於保單權益部分,民眾不必因短期之遲延,而有太多的顧慮,相關權益保障,法令已有規定,保險公司對於保險契約亦有依契約條款履約之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