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弋/台北報導
▲農委會主委陳吉仲宣布簡化獸醫用藥取得方式。(圖/農委會提供)
日前有立委要求政府比照英日等國建立完整動物用藥申請制度,不要專案或個案處理,不然獸醫師隨時可能遇上診療動物時無藥可用的窘境。行政院農委會表示,昨(4)日召開「動物診療機構診治犬貓用藥精進方案專家會議」,邀集國內5所獸醫學院(系)、獸醫師團體及動物用藥品商業團體等各界專家,共同商討獸醫診療機構取得診治犬貓及非經濟動物疾病所需用藥取得方式精進及簡化程序事宜,已達成數項共識。
農委會表示,未來研議簡化犬貓及非經濟動物用藥品檢驗登記事宜,並簡化專案申請自國外輸入的動物用藥品,修正「輸入動物用藥品樣品贈品管理辦法」及其核釋令,申請時免檢附「輸出國販賣業許可證明影本」及「原廠同意經
銷商/零售商之販售證明影本或來自原廠公開認可經銷商之產品來源證明」等文件,並增訂可由獸醫師公會團體辦理統籌輸入與儲備專案進口動物用藥品,及獸醫診療機構間必要時可借調藥品的規定。
人用藥品轉供動物使用方面,農委會承諾持續和衛福部研商,增列獸醫診療所需使用人用藥品「獸醫師專案申請人用藥品治療動物之暫行替代品項」、簡化「寵物緊急需用人藥治療平臺」流程,以及規劃依據動保法研訂動保用藥相關管理辦法草案。
農委會補充道,昨日會議中與國內獸醫學者、獸醫師團體及動物用藥品商業團體等各界專家充分溝通,並依據業界意見修正「輸入動物用藥品樣品贈品管理辦法」及其核釋令,簡化應檢附的證明文件將可大幅縮短申請的時間與流程;另於前述辦法中增訂由獸醫師公會團體辦理統籌輸入與儲備專案進口動物用藥品,未來可由獸醫師公會團體協助獸醫診療機構代為申請,並視實際需求儲備專案進口的動物用藥品,讓獸醫診療機構於緊急診療需要時,可直接向獸醫師公會團體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