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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裹小腳是中國古代的審美之一。(圖/翻攝自百度百科)
中國古代有著非常明顯的男尊女卑思想,女子的地位十分低下,更有「在家從父,出嫁從夫」的社會風氣,可以說沒有真正的人身自由。更嚴重者,不管是普通家庭,還是權勢家族,身為女子就很有可能被用來換取錢財或地位而被嫁出去,作為家族的犧牲品,出嫁後還可能被「七出之條」所約束。除了少數例外,古代女子一生只能嫁一人,而且從來要求忠貞不二,沒有自由、沒有隱私。而古代女子的身上,卻有一個地方非常隱秘,連丈夫都不能看。
在現代,女子可能更加看重自己的手,甚至出現了很多手控。然而在古代,女子最重要的私隱地方是腳,無論是在家,或是出門,都不能把自己的腳裸露出來,一定要包得嚴嚴實實。據說只有出嫁之後的丈夫才有可能看到女子的腳。裹腳也叫纏足,把女子的雙腳用布纏裹起來,變成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蓮,一度成為中國古代女子審美的一個重要條件。但是,古代婦女纏足的起始時間,以及裹小腳被稱為金蓮的原因,卻始終是一個謎。
纏足的目的在於限制腳的成長,纏足的年齡愈小愈好,腳越小則越軟,就越容易裹得越小。但是太早裹足,又怕腳裹好了不會走路,也怕年紀太小,女孩沒辦法忍痛。因此,一般都會在小女孩會走路以後才開始裹腳,小孩平均會走路的時候是三歲,讓腳發育一年,到了四、五歲的時候,就有人開始裹腳。當然,各地風俗不同,裹腳的年齡也有不同,但也相差無幾。
但宋朝時曾有裹腳是為了防止女子紅杏出牆的說法,行動不便就能真正實現大門不出,二門不邁。不管這種行為的初衷是為了什麼,最終女子裹腳後讓腳變得畸形難看,所以女子即使結婚後,也不會給自己的丈夫看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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