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依璇/台北報導
▲台大博士生校內遭撞拖行。(資料照)
台大校園內上個月29日發生校史最嚴重交通意外,27歲顏姓女子駕駛轎車延台大椰林大道向前行駛,不慎撞到騎著腳踏車的27歲鍾姓博士生,之後又將他連人帶車輾過,博士生臉部著地,慘遭拖行兩個車身才停下,一度送入加護病房。據悉,撞人的顏姓女子與鍾姓博士生竟是大學同學,只是兩人畢業後沒有再聯絡,顏女目前已承諾賠償所有醫療費用,雙方已達成和解,博士生也轉入一般病房。
博士生的老師、台大化學系副教授徐丞志在事故發生後於臉書發文,指4月29日上午10點多左右,自己實驗室最資深的博士生在離系館不到20公尺的小椰林道上被撞,學生從頭到腳整個身體都被卡在車體下,最後是被消防隊從車體下救出的,幸運的是當時有後背包卡在後腦勺和車體之間,腦部才沒有受重傷。
他也說,在台大從學生到當老師已經20年,第一次在校園內看到這樣嚴重的車禍,結果竟然是自己的學生被撞,事情發生當時他正好在開會,系辦和學生打了多通電話才連絡上他,說學生車禍重傷,本以為是在外面的道路,誰知竟是在校園內被撞,第一時間覺得完全不可置信。
據了解,當時撞到人的顏姓女子與博士生其實是大學同學,只是兩人畢業後,顏女直接進入職場,鍾姓博士生則繼續求學,雙方多年未見,沒想到竟是在一場車禍重逢,彼此都感到相當無奈。
北市大安分局交通隊指出,台大校園內昨日上午10點18分發生事故,顏姓女子沿著羅斯福路由南向北行駛至羅斯福路四段1號撞及騎著腳踏車的鍾姓男子,雖然事發地點非屬道路範圍,但員警獲報後仍到場後協助測繪及保全證據,初步觀察轎車駕駛疑未注意車前狀況肇事,所幸雙方駕駛都認識,顏姓女子的家人也承諾願賠償一切醫療復健費用,雙方已順利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