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舒緩醫院急診室申請診斷書的人潮,壽險業同意可以數位健康證明替代醫生診斷書申請保險理賠,產險業則交由各公司自行決定。數位證明、快篩陽性視同確診、輕症居家照護未用藥是否可理賠,保戶4大關鍵權益問答一次看。
▲本土疫情升溫,防疫險成為熱烈討論的議題。(示意圖/資料照)
一、民眾以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作為申請文件,防疫險理賠嗎?
為避免民眾蜂擁前往醫院要求開立診斷書,造成醫療排擠效應,壽險公會今(10)日宣布壽險業同意可以衛福部疾管署製發的「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作為COVID-19診斷證明書的替代文件,但保險公司仍可保留事後查核權利。
換言之,若民眾購買的法定傳染病保險是壽險公司所販售,未來將可以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作為申請理賠出示的文件。
不過,產險業者無法形成一致共識,產險公會今日下午做出決議,建議產險業受理理賠申請時不限於固有書面診斷證明,並請考量受理同一性質足資證明效力的數位證明文件,但個別保險理賠案件的理賠審理,各業者仍依現行法令、個別契約及保單條款進行斟酌。
也就是說,產險公司是否接受數位證明作為診斷書的替代文件,交由各產險業者自行決定,保戶可向各家產險公司確認。
目前如旺旺友聯產險已率先發布聲明表示,除了接受紙本診斷證明書辦理理賠申請作業,也同意可以衛福部疾管署製發的「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作為診斷證明書的替代文件,公司仍保留事後查核權利。
二、5月12日起3類對象快篩陽性視同確診,防疫保單會理賠嗎?
金管會保險局長施瓊華表示,目前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尚未公布快篩陽性視同確診的執行細節,因此保險業者對於醫生如何確定快篩等部分可能有疑慮,這部分待指揮中心說明流程後,保險業公會應會依此進行評估、確定相關細節;「只要符合契約規定,依照契約規定辦理是應該的」。
三、輕症居家照護期間,防疫險會理賠日額保險金嗎?
施瓊華說,針對「輕症居家照護視同住院」的理賠擴大解釋,必須有醫療行為作為前提。
她指出,先前金管會和業者溝通,業者考量醫院量能負擔,保戶從醫院移轉至其他地方進行治療,仍有進行醫療行為,因此理賠從寬認定。
意即保戶必須有醫療行為或用藥情形才會理賠。保險公司進行審視時,會依此原則進行判定;至於判定是否理賠的技術面細節,近期保險業公會將討論相關指引。
四、未來一旦COVID-19從第5級法定傳染病降至第4級,保戶權益會受損嗎?
目前市面上防疫險保單名稱與保障範圍多為「法定傳染病」保險,倘若COVID-19從第5類降至第4類,還是屬於「法定傳染病」,理賠金額不會受影響。
其次,保戶應檢視保單是否有「降級」條款。產險業者表示,部分產險公司的保單列有降級條款,如國泰世紀產、明台產、旺旺友聯產等,可因COVID-19降為第1類至第4類法定傳染病,將理賠金額下修為原先的10%,而中信產則會下修至原先的5%。
產險業者表示,若原保額為新台幣5萬元,最極端的降級情況將僅剩原先5%、即理賠金縮減至2500元。
產險業界進一步分析,訂有「第5類法定傳染病給付保險金額依100%計算,第1至4類法定傳染病給付保險金額依5%、10%或20%計算」等相關降級條款的業者不超過5家;預估列有降級條款的有效保單,市占率約26%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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