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中心/蔣季容報導
▲如果小孩確診,家長陪同隔離,且拿到衛生主管機關開立的隔離通知單就可以理賠。(示意圖/資料照)
立委高嘉瑜昨(13)日質疑,保險公司「收保費時都有賠,要理賠時都不賠」,認為家長陪同小孩隔離「該賠就賠」,要保險公司不要再耍賴。對此金管會今(14)日指出,如果是小孩確診,家長陪同隔離,且拿到衛生主管機關開立的隔離通知單就可以賠;但若是小孩同學確診而被隔離,家長基於生活上共同照顧之需求而陪同隔離,則不在理賠範圍內。
金管會表示,有關隔離費用補償保險金,於防疫保單中多約定,以被保險人因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受衛生主管機關開立隔離通知書,而接受隔離處置者為前提,是以未成年子女如確診,其父母經衛生主管機關依規定開立隔離通知書者,保險公司即應依契約約定予以理賠。
金管會指說明,如果是未成年子女之同學確診,該未成年子女依規定受隔離處置時,其父母僅係基於生活上共同照顧之需求,經主管機關彈性准予隔離期間在隔離地點同住,不受一人一室之限制。
根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Q&A之Q54,「接觸者居家(個別)隔離相關措施問答輯」之Q9可資參照,爰以該隔離處置並非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所定,與確診病人接觸之隔離處置,保險公司依契約約定尚難予以理賠。
金管會強調,已請產壽險公會儘速擬具理賠實質審查指引,以利後續理賠處理,並就民眾較廣泛發生之防疫保險疑義之實務問題,作通案性的說明。另就個案爭議部分,已請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指派專人提供消費者諮詢及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