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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沒取貨犯法了?賣家怒嗆「要關3年」 內行一看全笑翻

生活中心/蕭宥宸報導

原PO妹妹忘記取貨,被賣家要求賠償運費。(示意圖,與本文無關/資料照)

▲原PO妹妹忘記取貨,被賣家要求賠償運費。(示意圖,與本文無關/資料照)

電商平台逐漸成為消費者購物時的首選方式,但有名女網友日前著急地詢問,說她妹妹上網買東西忘記取貨,被賣家要求賠償100元運費,否則就會提告,妹妹可能因此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還有「罰款5000」。貼文引起網友熱烈討論,還有網友幫忙闢謠,分享正確知識。

日前她妹妹在網購平台買東西,但因為上課太忙不小心忘記去超商取貨,讓包裹被退回給賣家,而賣家也氣憤地傳訊息給妹妹說,「超商寄出後未取貨,您已經觸犯民法184法,請賠償我們運費損失100,請3日內完成賠償,逾期未賠償者我們會法律追訴,可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罰款5000」。

聽到妹妹可能會被判刑留下案底,讓原PO焦急地詢問,是否要真的依照賣家所說賠償100元新台幣?「不賠償的話真的會被罰5000嗎?真的很擔心妹妹會被告」。

貼文一出,網友紛紛留言,「不用理他,截圖給網購平台客服」、「他去告只能叫你賠運費100元,沒有任何徒刑,另外他去告的成本怎麼都超過100元」、「就是有這種無腦賣家,只會亂威脅人」、「真的要笑死,民法184是這樣亂用的嗎」、「這個是新型態詐欺嗎,還只騙100那種」、「賣家還要當法官喔笑死」。

還有網友表示,「超商寄貨買家根本不用付運費吧,貨到付款也是不用拿錢給店家啊,我去寄貨也沒給過錢」、「買家未取,網購平台賣家根本不用負擔運費」、「以法規上未取件視同退貨,退貨在7日內本來就是賣家負擔運費,所以基本上未取件是觀感不佳,但其實是不可能負擔任何損害賠償的」。

但也有網友說,「買東西不取貨也是不可取」、「But不取貨真的很不可取」、「只能說不管怎樣沒取貨真的很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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