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戴玉翔/台北報導
▲壽險公會17日討論壽險防疫險保單對居家照護的保戶,如何理賠住院日額一案。(示意圖/資料照)
本土確診案例激增,居家照護者愈來愈多,壽險公會17日邀集11家壽險公司總經理,討論確診者「居家照護」給付住院日額理賠怎麼賠?各公司有初步共識,若居家照護且經醫師問診,開立輝瑞Paxlovid、默沙東Molnupiravir、清冠一號等3種藥物,保險公司將給付與住院日額等值的慰問金或關懷金,至於若是開立其他一般藥物,開放各公司自行決定是否理賠。
據了解,會議重點有2大方向,第一,居家照護者申請住院日額,服用專為治療COVID-19疾病的藥物,如輝瑞Paxlovid、默沙東Molnupiravir、清冠一號,可比照一般住院醫療,予以理賠。有壽險業者透露,會有這樣規定的原因,是因為醫生透過專業判斷,開立給民眾政府公告的抗新冠病毒用藥,這也意味著其病況達到一定的嚴重程度,此標準約7家壽險公司的總經理支持。第二,若民眾僅服用一般症狀緩解藥物,如退燒、鎮咳等,壽險公會傾向,回歸各公司做理賠判斷。
而國壽提議替代方案,為避免漫延到一般住院日額保單,若居家照護且經醫師問診,開立以上3種藥物,保險公司可給付與住院日額「等值」的慰問金或關懷金。
但由於這場僅是討論會,尚未定論,至於金管會指示壽險公會明(19)日要公布理賠指引,據了解,由於有公平法的問題,壽險公會還需與法務專家討論過後,才會統一對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