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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確診都要吃口服藥!羅一鈞:符合「13風險之一」再吃

記者劉沛妘/台北報導

本土疫情升溫,確診數暴增,不少民眾以為確診就要趕快服用口服抗病毒藥物,今(22)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重申,「並不是每位染疫的人都要服用口服藥」,未滿65歲確診患者,須符合以下「13項風險因子」之一,才需要特別開藥。

未滿65歲確診患者,須符合其中一項風險因子,才需要特別開藥。(圖/指揮中心提供)

▲未滿65歲確診患者,須符合其中一項風險因子,才需要特別開藥。(圖/指揮中心提供)

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表示,確診如果是65歲以上長者,並在發病5天內,屬於輕度到中度未使用氧氣,即適合趕快開立口服藥,但如果是未滿65歲,則需具有13項重症風險之一,才需要特別來開藥。

其中,Paxlovid為輕症至中度未使用氧氣及發病5天內之12歲(含)以上且體重40(含)以上病人,並有符合13項重症風險之一情形者才可開藥;莫納皮拉韋則是輕症至中度未使用氧氣及發病5天內之18歲(含)以上且體重40(含)以上病人,並符合重症風險之一(不含懷孕),且無法使用其他建議藥物者,才適合用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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