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演過《嫁妝》等八點檔的資深藝人林在培,對老婆紫琳疼愛有加,去年紫琳被檢查出肝硬化末期,被宣告只剩下4個月的生命,林在培不惜放下手邊工作一年多,還花800萬赴中國替老婆換肝;然而,這看似溫馨的舉動,可能已經觸法。有民間團體指出,這樣的行為是變相鼓勵器官買賣,不排除面臨刑責處分。
▲林在培與女兒一同慶祝老婆紫琳手術滿一周年。(圖/翻攝自林在培臉書)
林在培的老婆紫琳去年被檢查出肝癌硬化末期,醫生告知只剩下四個月的生命,人變得消瘦不堪。林在培愛妻心切,帶妻子至中國浙江大學醫院換肝,花了800萬元等了兩個月終於「便宜」換到,而在經過治療後,妻子也恢復健康,讓林在培一家相當開心,他也大方受訪分享該故事,不料卻引發不小爭議。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指出,這樣的行為可能已經觸法。台灣國際器官移植關懷協會理事黃千峰醫師表示,近年來許多國人都會至海外器官移植,尤其是中國大陸最多。黃千峰強調,一個人只有一個肝,不太可能短時間就馬上獲得捐贈,所以不妨想想「他們從哪裡來的?」會不會在不知不覺中就成了器官買賣的推手呢?他認為應去深思,別為了救人而淪為黑心交易的推手。
根據《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12條規定,任何人提供或取得移植的器官,應以「無償」方式為之。若是違反,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所以林在培的愛妻之舉恐怕已觸法,很可能將面臨刑責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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