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1041發稿;1448更新】
歷經高雄地院3年審理,嘉義縣長張花冠被控涉貪、洩密一案,今(15)日宣判出爐。地院依16個洩密罪判張花冠2年6月,得易科罰金,而洩漏大浦美二期標案底價部分,則依洩密罪遭判1年8月,不得易科罰金。其胞妹張瑛姬則依貪汙罪遭重判10年。全案仍可上訴。
▲張花冠自始至終都不承認收賄。(圖/翻攝自張花冠臉書)
據《蘋果》報導,高雄地檢署表示,在嘉義縣環保局垃圾車及資收車採購案中,張花冠涉嫌利用縣長職權,授意胞妹和擔任縣府評委的吳姓大學教授合作,尋找有意行賄取得標案的廠商。再由縣府邱姓科員交付草購計畫名稱、預算金額、建議的評委名單的等資料,並與廠商協議回扣價碼。雖然張花冠矢口否認貪污洩密,但在檢方查緝過程中,除吳姓大學教授外,還有其他兩位教授都坦承居中幫忙,並繳回不法所得。
在得知遭判刑後,張花冠非常憤怒,表示高雄地院的宣判日期延了2次,最後竟選在大選前1個月宣判,難免讓人覺得有政治黑手的介入,想要影響選情。張花冠也強調絕對會上訴到底,捍衛自己的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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