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陸軍南訓中心女中士被控盜拷輔導長訪談紀錄被退伍,她不停打官司仍被判。(示意圖/翻攝畫面)
陸軍李姓女中士因資訊兵科專長在南訓中心任職,但她卻涉嫌盜拷POA(輔導長)留存電腦內的訪談紀錄,之後考績列為乙等及體格未達標必須退伍,但李女卻反咬遭到長官打壓,案經高雄高分院審理後,依妨害電腦使用及誹謗罪分判6個月、5個月徒刑,李女打算再上訴遭到駁回定讞,檢方將通知她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李女涉嫌在2016年3月間,因擔任陸軍南訓中心資訊中士一職,卻利用職務之便盜拷輔導長電腦中同袍的訪談記錄,並拷貝「陸軍南區專長訓練中心本部連人員約談狀況表」;後續李女因體格未達標及考績乙等無法繼續留營,依規定必須在屆退前呈報退伍資料,李女因此心生不滿。
事後李女卻在2017年10月6日和11日連續召開兩次記者會,反控上級扭曲事實,主張自己只是檢舉營區中出現非法拍照情形,反而被長官壓下後記過處分,最後還被強制退伍影響單位聲譽。
李女不滿後上訴到2審,高雄高分院審理後分判她6個月和5個月徒刑,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一日,李女仍不服再次上訴最高法院,最後還是被駁回,高雄高分院在收到結案卷宗後,由檢方通知她到案執行或繳納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