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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副總撞死保全爆發關說疑雲 立委要求警政署調通聯自清

記者李依璇/台北報導

羅偉瑞在做筆錄前還先被分局長林英煌帶到分局休息。(圖/新竹縣警局提供)

▲羅偉瑞在做筆錄前還先被分局長林英煌帶到分局休息。(圖/新竹縣警局提供)

天虹科技副總羅偉瑞撞死戴姓保全案,牽扯警界高官關說疑雲,日前新竹縣警察局對新埔分局長林英煌、公關科長嚴永銘、新竹縣警局副局長許豐統分別作出申誡及劣跡註明,昨再爆出刑事局副局長黃家琦承認有關切的聲明。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及新竹縣議員連郁婷今日上午舉行記者會,針對高階警官介入關說天虹科技副總撞死機車騎士案,要求警政署介入調查,調閱涉案警官的通聯記錄,但警政署強調此案是行政調查,依法不能調閱通聯紀錄。

時力立委陳椒華31日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警政署應查明背後有無影武者,若有警政高層,應給予嚴厲處分。(中央社)

▲時力立委陳椒華31日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警政署應查明背後有無影武者,若有警政高層,應給予嚴厲處分。(中央社)

陳椒華及連郁婷今天上午在立法院中興大樓召開記者會,要求警政署針對此重大影響警譽的案件,深入調查涉案警官的通聯記錄及相關聯繫軟體,釐清背後的指使者究竟是誰。

連郁婷指出,日前新竹縣警察局爆出新埔分局長林英煌陪同車禍肇事者做筆錄,而新竹縣警局副局長許豐統則提供肇事者聲明,交代公關科長嚴永銘發在刑警大隊媒體群組,由於警方陪做筆錄與代發聲明的空前荒唐行為,彷彿肇事者的辯護律師,引發社會譁然。

連郁婷質疑,針對黃家琦的聲明,他雖承認有關切過,但否認有幫忙轉發聲明,也沒看過聲明,然而根據縣警局的說明,該肇事者聲明是許副局長友人提供,「那麼提供聲明的友人到底是誰?」

分局長2點半抵達派出所。(圖/新竹縣警局提供)

▲分局長2點半抵達派出所。(圖/新竹縣警局提供)

連郁婷並說,死者家屬當天2點半抵達派出所,分局長林英煌也到場,羅偉瑞2點44分出現,林英煌竟將羅偉瑞先帶到新埔分局休息,直到3點半家屬做完筆錄,羅偉瑞才返回製作筆錄,「簡直是聞所未聞的優渥待遇,事後還辯稱是為了避免雙方起衝突」。

她要求新竹縣警察局應公開當天2點30分至4點的監視錄影畫面,證明林分局長是穿便服去陪做筆錄,不應只有監視器截圖。另根據「警察人員獎懲標準」,處事不當影響警譽,情節輕微的時候,記申誡一次。然而該案是一起肇事死亡車禍意外,新竹縣警察局卻用媒體群組幫肇事者發聲明,「是情節輕微嗎?這位林副局長甚至只記劣蹟,記滿三次才有一次申誡,這個處分小到不能再小」。

另外,據報導新埔分局長、新竹縣警局副局長皆是因「朋友要求」而做出如此不守份際之行為,黃家琦的聲明自清未幫肇事者轉發聲明,顯示提供聲明的「朋友」另有其人。陳椒華要求警政署查明此案的另一名「朋友」,若該「友人」亦屬警政高層,警政署應立即啟動調查,並應給予嚴厲處分。

陳椒華批評,此事若非黃家琦自首,根本沒有人知道他打了那通電話,當警察面對高層壓力的時候,反而更不敢將藏鏡人說出來的情況必須改善,警政署必須建立一個基層員警免於壓力、敢站出來吹哨的管道,讓警方在執法、調查的同時,可以站在中立客觀的角度為民眾調查真相。

同樣列席記者會的新竹縣警局督察長王立德解釋,肇事者抵達後,林英煌因擔心雙方接觸產生不快情緒,因此先請肇事者到分局等待,因派出所空間狹隘,偵辦刑案又要有區隔空間,才會有此調度,林英煌僅在旁看卷,雖不妥但絕無影響辦案;至於外界認為懲處過低或不符期待,昨天警政署已經介入指導調查。

警政署督察室副主任黃中華則表示,新竹縣警局辦理此車禍案件,過程一切依法辦理,沒有員警涉及不法或關說,另雲林縣警察局長李謀旺沒有涉入,這是黃家琦個人行為,一定會追究相關疏失人員責任,依據事實嚴懲。不過他也強調,全案屬行政調查,依法不能調閱通聯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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