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台中報導
▲林男對著女店員微笑遭法辦。(示意圖/資料照)
《跟蹤騷擾防制法》本(6)月1日正式上路,台中市警方首開逮捕個案!一名40多歲已婚林姓無業男子,從去年5月起間路過一間飾品店,被店內年約20多歲的女店員外表給煞到,自此之後,時常刻意站在店外,對著女店員微笑,昨天(3日)更2度跑到店外,讓女店員不堪其擾,報警尋求協助,儘管林男否認犯行,宣稱只是路過,禮貌性對女店員微笑,但警方仍將他逮捕,並移送法辦。
據了解,林男去年5月間路過該間飾品店時,發現店員長相十分亮眼,因此不時刻意往店內瞧,只要女店員有上班,就死盯著對方微笑,儘管女店員曾告誡林男「你的眼神讓我很不舒服」等語,甚至報警尋求協助,但因當時跟騷法還未上路,警方也只能口頭勸離。
而近日跟騷法上路後,女店員昨天(3日)下午,再度見到林男跑到店門口,朝自己微笑,忍無可忍下,委請男友到店內保護自己,沒想到,林男傍晚5時許,又再度跑回店內,讓店員忍無可忍報警尋求協助。
轄區二分局警員獲報趕抵後,隨即將林男帶回偵訊,儘管林男矢口否認犯行,宣稱自己只是路過,禮貌性對女店員微笑,但警方仍認為他已違反跟騷法規範的8種類型中的「監視觀察」,因此將他依跟騷法移送法辦,恐將面臨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