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梁雪婷報導
▲後母要讓小孩上私幼,卻透過父親找自己要錢。(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台灣內政部統計,2021年離婚夫妻共有4萬7,887對,折合年粗離婚率為千分之2.04。這些人離婚後可能會再婚,導致現在有非常多同父異母、異父同母等的兄弟姐妹。而他們生下的小孩,可能會變成原生家庭的兄長或姐姐的責任。今(9)日,就有一名網友抱怨,自己的父親已經無力贍養繼母的小孩,就會跟自己要錢去給他們,讓他十分委屈。文章一出,就引起網友熱議。
今日,有網友在《Dcard》抱怨,父親在自己已經24歲的時候再娶,跟後媽生了兩個小孩。當然,當時父親身體還不錯,且有工作所以才敢再生小孩。但三年過去,他身體漸漸變得不太健康,常常請假沒上班,月薪比起以前低了不少。
最近,後母跟父親談離婚,並提出一個月要兩萬贍養費,但父親付不出來,所以目前就暫時分居沒離婚。後母住娘家帶兩個小孩,兩人已經很久沒見面,父親一個人住原本的家,偶爾會視訊看小孩,每個月固定給沒工作的後母1萬2千塊。
原po認為,自己已經10年沒住家裡,學貸、生活費也都自己處理,因此沒有固定給孝親費。但父親偶爾跟他要錢,雖然父親一拿到錢就會給後母,但因為不想讓自己父親過得太可憐,所以他還是會給。而昨(8)日,父親跟他說,那兩個小孩一個要上興趣班、一個要上幼稚園,自己一說沒錢,父親就開始說「我完蛋了、保險付不出來、卡費付不出來……」。原po表示,小孩可以去讀公立幼稚園,不一定要上私立的。而且,沒錢就別上興趣班了。可是父親又說捨不得,而且興趣班是因為小孩喜歡。
原po感到非常委屈,因為父親完全忘記,他小時候說想去每個月繳50塊的游泳隊都不讓,但現在後母的小孩一說喜歡,就跟自己要錢給他們。原po建議讓後母去上班,幫襯一下經濟,但父親又維護後母,說她太久沒上班了,不知道能做什麼工作。
文章一出,立刻引起網友熱烈討論「我只想到一句話:挖東牆補西牆。完全不考慮東牆的感受」、「後媽連洗碗都不會嗎?」、「他捨不得他現在的小孩,他沒有捨不得你,你就是個ATM,拜託不要理他」。